2016年度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冬季运动项目征集公告: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面向公众开放的冰雪运动场地按相关标准给予场地运营方一定程度的补贴
北京市体育局最新公告消息,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制定冰雪运动规划,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一批冰雪运动场地,促进冰雪运动繁荣发展,形成新的体育消费热点”文件精神,落实《北京市冰雪运动发展意见(2016-2022)》相关工作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的具有公益性、大众化的冰雪消费项目进行补贴,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进而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冰雪运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对面向公众开放的冰雪运动场地按相关标准给予场地运营方一定程度的补贴。
根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体育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引导资金冬季运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从事冰雪场地运营管理,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企业。
二、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
三、扶持项目定义
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的面向公众开放的室内滑冰、室内外滑雪场地。
(一)室内滑冰场:通过制冷设备建设形成的室内滑冰场地;
(二)室内外滑雪场:具有北京市体育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的室内外滑雪场地。
四、扶持方式—补贴
对在2015年或2015年雪季面向公众开放的冰雪运动场地按相关标准给予场地运营方一定程度的补贴。
五、申报条件
(一)场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场地运营方具备合法运营资质;
(三)室内外滑雪场具有市体育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四)场地运营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引导资金不予扶持:
1. 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2. 申报单位与场地运营主体不一致的;
3. 申报单位提供或曾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4. 因严重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六、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通过市体育局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
(二)申报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申报建议书;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现场踏勘;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相关规定拟定补贴金额。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建议书包含:1.冰雪场地信息申报表;2.运营单位信息申报表;3.建议书正文。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材料光盘一张;
(二)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2015年度场地运营方财务审计报告;
(五)申报单位具备场地产权或使用权及可正常开放运营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经营许可证);
(六)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图片、场馆平面图、有关场地介绍的视频短片(刻入光盘);
(七)室内滑冰场制冰系统用电费用支出凭证;
(八)北京市体育局颁发的室内外滑雪场经营许可证书;
(九)场地收费标准说明材料;
(十)依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应制作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八、受理单位及时间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综合训练馆手球馆二层203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9:30—11:30、15:00—17:00。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达
联系方式:67212110
邮箱:bjsportsjing@126.com
十、其它事项
(一)以上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bjsports.gov.cn;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全民健身服务业体育场馆征集公告发布;场馆提供健身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一项:室内外足球、室内外篮球、室内排球、室内羽毛球、室内乒乓球、室内外网球、室内游泳、健身(室内器械类)、室内滑冰、室内外滑雪
为培育本市体育健身市场,增强市民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大众体育消费,满足社会各阶层基本健身需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市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提升体育场馆整体利用水平及效率,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动平台)提供的相关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一定数额的补贴。根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体育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引导资金全民健身服务业入围服务场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从事体育场馆运营,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企业或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事业单位。
二、征集时间
常年征集
三、扶持方式
消费者使用惠动平台进行场地查询、预定和支付,引导资金根据平台提供的消费健身和场馆使用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
四、场馆申报条件
(一)场馆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场馆具备大众健身功能并已合法正常开放。
(三)场馆提供健身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一项:室内外足球、室内外篮球、室内排球、室内羽毛球、室内乒乓球、室内外网球、室内游泳、健身(室内器械类)、室内滑冰、室内外滑雪。
(四)此外,场馆运营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入围:
1. 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2. 申报单位与场馆运营主体不一致的;
3. 申报单位提供或曾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4. 因严重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通过市体育局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网站等)面向社会常年公开征集入围服务场馆;
(二)申报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申报建议书;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现场踏勘;
(五)入围场馆与平台对接,并与平台运营方签订《惠动平台合作协议》;
(六)场馆正式上线服务。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建议书包含:1. 体育场馆信息申报表;2. 场馆运营单位信息申报表;3.
建议书正文。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材料光盘一张;
(二)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体育社团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具备场馆产权或使用权及可正常开放运营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经营许可证);
(五)场馆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图片、场馆平面图、有关场馆介绍的视频短片(刻入光盘);
(六)场馆场地收费标准说明材料;
(七)依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应制作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七、受理单位及时间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综合训练馆手球馆二层202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9:30—11:30、15:00—17:00。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阳
联系方式:67213220
邮箱:bjsportsshao@126.com
九、其它事项
(一)以上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bjsports.gov.cn;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