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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新时代来临,如何让园区的配套政策不再“华而不实”?
发布时间:2019-01-10 浏览量:357
  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新区为代表的一个庞大的产业园区体系,各类产业园区数量上万计。
 
  但是,随着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原有园区配套及服务体系难以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集中体现在“职住分离”、各类配套设施不完善、软性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上。
 
  根据配套政策的目标需求不同,可将其归纳为四个类别,即引进重大项目的配套政策、吸引高端人才的鼓励政策、促进技术创新的扶持政策以及加快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01 引进重大项目的配套政策设计
 
  产业园区,尤其是初创的产业园区,往往都倾向于通过引进重大项目以助推其尽快步入正轨,从而实现发展的飞跃。可是引进重大项目,又谈何容易。没有科学合理的配套政策设计,是难以吸引大企业、大项目入驻园区的。
 
  引进重大项目的配套政策设计具有系统性,它包含价格优惠政策、启动资金政策、财政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政策四个方面的子政策,每个方面都应有详细的设计。
 
  价格优惠政策。以土地价格优惠、物业价格优惠和税收价格优惠等措施吸引重大项目和相关企业入驻园区是价格优惠政策的核心体现。对于重点发展的项目,园区可根据入驻企业的技术能力、发展后劲等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土地价格优惠,抑或以参股的形式降低企业的土地成本;对于重大项目相关企业租用的办公用房、生产厂房等,园区可给予减、免租金等不同程度的优惠;在税收上,园区也应根据需要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
 
  启动资金政策。重大项目启动往往需要巨大数额资金的支持,企业通常会面临融资难题。园区设计启动资金政策将有利于引进重大项目进入园区。启动资金政策设计应依托园区投融资平台展开,以股权投资的形式,为创业企业提供先期投资额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对于同一个重大项目或企业,配套启动资金最好只参与投资一次,单笔跟进投资额度应设置最高限度。如果项目投资成功,在投资之后一定年限内,创业企业有权按照配套资金投资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价格依出资比例购买配套资金所占股权。如果项目投资不成功,项目公司将进行清算,清算所得资金在依法清偿债务后的分配顺序依次为:创业企业,配套资金,项目创业团队。
 
  财政扶持政策。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收收入部分返还给企业,或以专项扶持资金的形式参与返还,是财政扶持政策的重要着眼点。园区应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在具体操作上,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引进企业向本地企业转让技术,凡属国际先进技术或者条件优惠的,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免征所得的技术转让收入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二是对重大项目领域的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新设立的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经认定,按照国家相关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扶持政策确定的资金优惠额度,由园区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公共服务政策。对于重大项目,园区应继续简化项目入驻手续,落实“一站式”服务,如有需要则实行“特事特办”,力争实现重大项目的高效申报。公共服务政策的设计,应该讲究人性化,切莫呆板教条,循规蹈矩。入驻企业出具重大项目的相关材料,园区就应该主动积极办理企业的审批、注册、登记等手续。程序简化、快捷,有利于企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企业的发展上。此外,公共服务政策也会体现在园区为入驻企业的研发成果加快认定以及积极申报市、省、国家科技成果并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上。
 
  02 吸引高端人才的鼓励政策
 
  园区经济竞争的关键在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让高端人才倾情园区、扎根园区和奉献园区,很显然,这需要设计吸引高端人才的鼓励政策。
 
  领军人才引进。领军人才是高稀缺性人才。领军人才极度稀缺是制约园区发展的最大“瓶颈”。园区应结合国家、省、市等各级人才引入计划,加强相关领域内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首先,可以依托高端人才交流中心,每年定期举办海内外高端人才招聘交流会;其次,可为领军人才提供安家、科技专项、办公用房租金等相关补贴;第三,应制定领军人才创业支持计划,在项目启动经费、风险投资、政府跟进投资、项目贷款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
 
  高级人才薪酬补贴。薪酬是对人才价值认定的表证。对于经过认定的高级人才,园区经研究后可按照一定比例发放人才薪资津贴:对于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均可以向园区申请薪水补贴,具体标准根据情况而定,其意义更多的表现在园区对人才的认可和尊重上。
 
  后勤保障政策。园区要想真正留住人才,就不能没有得力的后勤保障政策。对于入驻企业所需要的国内外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及其家属的落户,园区应解决户口指标问题,家属就业、子女就学,园区应给予照顾。此外,在职称评定、医疗保健等方面,园区也应设计出相应的具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
 
  03 促进技术创新的扶持政策
 
  创新,意味着前期投入;创新,意味着风险承担。创新是一个渐进的艰难探索过程,只有得到多方支持,才能走的更远,才容易取得成果。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园区不能只是乐见其成的,必需设计出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政策,以增强园区发展的竞争力。
 
  鼓励自主创新。能否设计出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条件和环境关系到园区鼓励自主创新政策的成败。园区可通过扣除所得税的方式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可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如5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以扣除;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结转抵扣;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一定数额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单位价值在一定数额以上的,可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
 
  鼓励企业申请专利。专利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标志,同时也是园区综合实力与竞争力水平的重要体现。园区可通过制定相应的补贴办法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对于专利的转化和推广,也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对于先进成果认证和产品登记,应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进行补贴。此外,还应鼓励企业参与行业内各种标准的制定,对研制并获准颁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园区可视不同情况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分配激励。企业分配激励是激发员工创新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手段,园区可通过设计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以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收益分配,允许群体和个人以持有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入股;凡从企业外部带入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可在企业折价入股;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其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达到40%,如投资各方另有特殊约定的,可不受此比例的限制。
 
  04 加快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园区发展的希望在产业,设计加快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是制定园区配套政策的重头戏,其具体可从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设立产业专项基金、企业融资贷款协助和上市政策扶植四个方面来把握。
 
  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产业并不专属于园区,同时也属于省市、国家等。当今世界经济的竞争,是基于产业链条的竞争。产业不仅是园区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同时也是省市、乃至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因此,园区可以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下调园区上缴财政收入递增比例,差额部分用于专门支持产业发展;与此同时,也可以促使上级政府设立相关产业发展基金,加大贴息力度,对公共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及中小企业整合重组给予财政支持。
 
  设立产业专项基金。在落实上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园区也应设立产业专项资金,建立以项目和技术为导向的基金申请和拨付机制,对园区重点发展产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人才引进等进行重点扶持,并由主管机关和行业专家共同参与专项基金管理。
 
  企业融资贷款协助。产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扶持。重大项目推进、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可能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融资。为减轻融资成本,可由园区财政给予利息补贴。产业重点项目可按照企业投资额度的一定比例提供融资贷款协助。此外,园区还可以通过经费资助,扶持与支持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以小企业信用担保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机构,为园区内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规范、有效的担保。
 
  上市扶植政策。对企业来说,上市可以减少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同时也可带来资金的乘数效应。园区应设计上市扶植政策,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对注册在园区或以红筹模式(主要经营地在园区的企业)拟进行上市的企业,园区可对其给予一定数额的财政奖励,具体可以分企业改制结束、正式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和完成股票发行上市三阶段按比例分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