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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龄化”养老社区规划布局探索
发布时间:2016-12-05 浏览量:547

近十年我国进入了养老事业的高速发展期,出现了多种类型的养老社区。“全龄化”养老社区作为其中的一种,是普通城市社区与一般养老社区的融合和进化,是既照顾老人生理又顾及老人心理安慰的人性化养老社区模式。文章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养老社区发展的主要模式与存在问题,从总体布局、住宅布局和配套设施布局三个方面研究养老社区的规划布局,并对其模式、内容和所占比例进行了论证与明确,以期为相关规划工作提供参考。

“全龄化”养老社区规划布局

1、总体布局

“全龄化”养老社区因包含不同服务人群,从空间上自然形成了不同的组团。从老年人的特殊需求考虑,这种布局有利于基本配套服务设施的均等化、各组团的独立管理,以及有利于对不同生理阶段的老年人进行空间隔离,避免互相干扰。通过分析国内已建成的“全龄化”养老社区,发现其占地规模普遍较大(表2),且多根据服务人群的不同形成多个一般居住组团和养老组团。从各组团之间的联系看,其组合方式可分为中心式、带状式和自由式三种类型(表3)。目前,我国的养老社区建设运用较多的是中心式组团布局模式,主要是将老年配套服务设施与社区公共配套设施组合在一起。其最大优势是使养老组团居民最大化地享受社区配套设施,有利于社区配套的集约化,能够让老年人更多地融入社会活动中。

同时,为了建立邻里间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在养老社区的建设中应对组团人口规模进行控制。一般而言,养老组团的规模应比普通居住组团的规模要小。普通居住型、自理型养老组团宜为1000——3000人;半护理型养老组团因需要配备专业的配套设施和服务人员,规模不宜过大,宜为150——500人。根据《老年人养护院建设标准》,老年养护院的建设规模以床位面积确定建筑面积,分为100 —— 500 床五档,规模大于 500 床应分点设置,因此全护理型养老组团宜控制在 100 —— 500 人,一般取下限 ( 表 4)。

2、住宅布局

(1)住宅类型分类

“全龄化”养老社区作为城市未来主要的养老社区模式,在总体规模上应与普通居住区无异。对应自理型、半护理型及全护理型老人,在住宅类型上可分为普通住宅和适老化住宅、养老公寓、颐养院四类住宅类型。

①普通住宅对应自理型老人,为一般城市住宅,但也应满足老年人日常安全出行的需求,同时进行必要的适老设计。

②适老化住宅对应自理型老人,可分为老少户住宅、老年人专用住宅两类。老少户住宅指同楼层相邻,或单元上下层相邻的两套住宅;老年人专用住宅指对普通住宅中的一部分或全部套型进行适老化设计。其中,考虑共同购房的经济性,老年人住宅面积不宜过大,以50—— 60m²的一居室、两居室为主。

③养老公寓是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设计的住宅类型,主要针对自理型和半护理型老人。养老公寓分为产权制和会员制两类,多为2——4人一户,应在户型面积、配套设施方面提供多种选择,满足老年人的不同消费层次需求。

④颐养院是专为护理型老人设计的全天候照料型住所,完全由开发企业持有,配置完善的医疗设施和专业护理人员,以床位数计算,一般不少于100个床位。

(2)住宅类型比例

由于国内对“全龄化”养老社区的概念还比较模糊,在养老社区的规划建设中仍存在对半护理型、全护理型住宅的配置比例过低的问题,有些仅在社区的外围设置一栋含养老配套和住宅的综合楼,就将全社区称为养老社区,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在养老社区中,针对老年人配置的住宅产品要占多大比例较为合适?对此,可借鉴比我国早几十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西方国家的经验。

相关资料显示,在美国目前的养老机构中,护理床位设置的合理比例为5%——8%,一般为5%。例如,美国太阳城的自理型、半护理型和全护理型养老组团中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分别为80%、13%、7%。护理型养老组团的人口比例均高于我国“9073”的养老格局。对比国内比较成功的“全龄化”养老社区,如杭州良渚文化村,其养老组团“随园嘉树”可容纳人口占社区总人口的6.7%。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议在“全龄化”养老社区中,养老组团人口占社区总人口的5%——15%为宜(表5)。在养老组团的布局上,应尽量靠近社区中心配套设置,避免设于社区外围边缘地带,使老年人在最大化地享受社区服务的同时,能够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

3、配套设施布局

(1)配套设施比例

根据规范,城市社区中与老年人日常活动相关的配套设施仅有小型商业和居民健身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占比仅为5%——15%;对比国内大型养老社区,发现其配套设施占比普遍在15%以上,这部分设施不仅服务于社区内的老年人,同时对外开放,以弥补城市养老配套设施的不足。因此,“全龄化”养老社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占比应有所提升,控制在15% 以上。

(2)配套设施布局半径

根据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习惯,其活动范围可分为基本生活活动圈和扩大邻里活动圈。基本生活活动圈是老年人日常使用频率最高和停留时间最长的地域范围,按照老年人5分钟步行距离计算,其辐射半径一般为180——220m;扩大邻里活动圈是老年人长期生活和活动的空间,应包括社区内主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其辐射半径不宜大于老年人步行10分钟的疲劳极限距离(约450m)。因此,“全龄化”养老社区中各养老组团距离基本配套服务设施、社区绿地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180m,距离社区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不应大于450m。考虑到社区中点到点的距离并非直线距离,应对该数据作一定折减。根据道路交通绕行系数(一般为1.5——1.7),则距离应分别为 120m、300m。

在此基础上,所有设施的配置和布局应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①紧凑化原则。对养老社区中类似功能、体量或使用频率较低的用地应进行相邻或复合化设置。②灵活化原则。设施的配置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如体育健身、活动场地等“全龄化”设施可合并设置,其内部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再进行细分;医疗设施的布局应视周边情况综合确定,如周边已有大型综合医院,社区内可减少医疗设施用地,为居民开设绿色通道。③人性化原则。关注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满足其需要安全感、归属感和私密感,以及喜欢孩子的心理特点,设置更多的休息交往空间,部分可与亲子游乐空间共同设置。

(3)不同配套设施的布局

不同养老组团的老年人对配套设施的需求不同,对不同配套设施的使用频率也有所不同。针对自理型、半护理型及全护理型养老组团中老年人的需求,本文将社区配套设施分为社区级和组团级,包括医疗康复、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生活服务和基础教育设施五大类,并对其分项设施需求由强到弱提出三种配置建议(表6)。其中,社区级设施应相对集中地设置于社区中心位置,基础教育设施可相对布置于外围以对接城市交通,医疗康复设施尽量靠近老年组团,减少对其他组团的干扰。组团级设施应根据各阶段老年人需求的强弱,有选择性地进行多点布局。因此,根据上文得出的150m和450m的布局半径,组团级设施中的需求较强型设施应尽量布局于老年人150m步行范围内,社区级设施应布局于老年人 450m 步行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