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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反思: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0-05-06 浏览量:328
  这次疫情是建国以来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爆发后,各地方科学研判疫情态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形成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的战略格局。经过两个多月数万一线医务人员逆行驰援,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全体国民齐心抗疫,疫情得到了全面控制,各项工作和秩序正在有条不紊地恢复,再次彰显了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但目前国内具有传染性的无症状感染者为数不少,且还在不断增加,稍有松懈,疫情随时可能二次爆发;国外疫情正在扩散蔓延,形势还在不断恶化,所以内防疫情卷土重来、外防输入扩散的压力仍然很大,我们离取得最终胜利可能还要较长一段时间。为此,在这抗疫决胜之前,深刻反思疫情暴露出来的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补齐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能力短板,杜绝再次发生信息不畅、行动迟缓、决策失误、响应失效、指挥不力、处置不当等类似现象,十分重要、势在必行。
 
  一、当前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这次疫情既暴露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不足、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公共卫生基础建设滞后、流行病学防控专业能力欠缺等特殊性问题,也暴露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诸多突出问题,而这些突出问题也是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预案操作性、针对性不强。一方面,我国已公布的应急预案绝大多数是属于审议式格式化应急预案,其本身就不是可执行的行动预案;另一方面,从预案内容来看,要么应急处置目标任务不明确,要么应急处置目标任务缺项严重,若按预案来进行处置,必然会引发次生或衍生事件。
 
  二是应急管理部分职能缺位。其一是信息汇总职能缺位。突发事件信息是应急决策的基础和前提,突发事件信息的完备程度是影响决策者行为选择的关键变量之一,因而一定程度上决定突发事件处置的成败,因此信息汇总非常重要。
 
  三是统一高效权威的应急指挥机构缺失。从目前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三大部门机构设置来看,三大部门都各自设立了指挥中心,应急管理部门叫应急指挥中心,卫健部门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公安部门叫110指挥中心,这三大指挥中心各自对本系统本部门的指挥调度可以说是得心应手,但要实行跨部门跨系统跨行政区域的指挥调度,可能会力不从心,甚至是指挥失灵。同时,三大指挥中心在指挥调度时,可能会各自为战,很难做到协调一致,所以,一个统一高效权威的应急指挥机构是各项应急决策、部署、措施落实到位的有力保障。
 
  四是应急响应机制不科学、不合规、不合理。首先是四级应急响应设置不科学。根据各地公布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突发事件分四个级别,分别与四级响应相对应,特别重大事件对应I级响应,一般事件对应IV级响应,按照人们的习惯思维,发生突发事件级别越低响应级别越低,人们的重视程度也就越低,重视程度越低行动就越迟缓、越拖拉,像美国这次疫情失控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起初不重视,最后把小事拖大,最终拖炸的,我国也不乏类似典型案例。所以,应急响应级别设为四级不科学,不利于处早、处小。
 

应急产业管理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要尽快编制各类可操作的突发事件指挥调度方案指南。目前,我国已公布的应急预案绝大多数是属于审议式格式化应急预案,这些预案都需要经过评审批准后才能实施,如果层层重修,可能历时太长,同时,这类预案一旦公布也就不易改动,比较僵化,所以,建议国务院或有关部委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和一线应急管理从业人员,尽快编制各类可操作的突发事件指挥调度方案指南。当前最迫切需要的是如何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各专门机构以最短的时间拟定指挥调度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
 
  二要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主要承担两项职能,即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信息搜集、整理、汇总、报告)和统一指挥调度职能,从而保证信息畅通和指挥调度统一高效权威。
 
  三要明确辅助决策的职能部门。目前,可承担辅助决策职能的有两类机构,一类是专业部门,即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所在部门,另一类是专门机构,即三大应急管理牵头部门(应急、卫健、公安)。从目前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来看,大多数部门尽管承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但日常管理工作却没有专门内设机构具体承办,平时无人管,到时必无措,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很难起到辅助决策作用。而三大应急管理牵头部门都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从事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所以,建议由三大应急管理牵头部门承担各自应担的辅助决策职能。
 
  四要建立科学、合规、合理的应急响应机制。首先,取消各级部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其次,改四级应急响应为二级应急响应。不按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来设定响应级别,而按突发事件处置所需调用应急资源的性质来设定响应级别,即可调动应急资源应对的,设为II级响应;凡号召、动员、调用全社会力量共同应对的,设为I级响应。其三,确定合理的应急响应启动原则。不按应急响应级别来确定启动应急响应责任主体,而是按事件危害或影响范围及是否存在利害或利益冲突来确定责任主体:①发生在一个县域内突发事件。由县级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②发生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存在利害或利益冲突,由各自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另一种是存在利害或利益冲突,由共同上级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其四,建立应急响应指导、支持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凡超过本级处置能力的,由本级向上级提出请求,上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指导、支持机制,及时予以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和技术指导。
 
  另外,还要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尽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网络系统,健全完善基础数据库系统,开发实用、好用、管用的综合应用系统,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能力、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来源:应急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