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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小镇:四大对策助力发展
发布时间:2019-05-05 浏览量:344
  近日,《中国特色小镇研究报告(2019)》发布,提出四大对策助力特色小镇发展。

 
  对策一、逐级强化对特色小镇创建的理解
 
  国家部委局对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对应市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市级对应县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县级对应镇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环环相扣,逐级开展特色小镇创建相关政策的解读与培训,注重特色小镇创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育要求、目的意义、组织领导、支持政策等方面的传播,特别是对目前容易与特色小镇混淆的相关概念(如特色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进行剖析,让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深刻把握特色小镇内涵特质,认识到特色小镇是“非镇(行政建制镇)非区(产业园区)”的“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平台,把握特色小镇的创建要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本质要求。
 
  对策二、提升规划编制质量,科学指导小镇建设
 
  一是确保参评的小镇所提交的材料中包含小镇主导产业整体规划和小镇创建方案。其中,产业整体规划侧重从产业发展现状、问题、趋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空间主要布局、分区设计、近期发展重点、各期投资估算、发展策略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开展;创建方案注重从小镇总体概况、基础条件、发展定位与目标、总体空间布局、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宜居环境营造、体制机制创新、项目投资和建设计划等方面进行。二是注重规划的有序衔接。既应注重小镇主导产业整体规划与小镇创建方案的衔接,发挥规划协同效应,也应注重创建方案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以“多规融一”的思想,全方位、立体化及高标准谋划小镇的发展。三是规划编制要正确处理好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宏观和微观的关系,注重深入调查研究,凸显重点任务,聚焦重大项目,合理确定各个项目的建设时序。四是规划必须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特别要注重传统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强化小镇文脉的发掘和延续,加强小镇特色风貌塑造。五是规划应彰显“特色”,深挖小镇的地域特色、资源特色、文化特色和产业特色,尤其要能够挖掘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将原来没有特色的区域改造为新的有产业、有特色的小镇。六是引导多方参与规划、进行全面论证,集思广益,完善规划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力求有效监管与评价规划方案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提升规划含金量。
 
  对策三、因地制宜,体现区域差异性
 
  不同区域的特色小镇发展倾向应有所不同:在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实力较突出、交通较便利、产业基础较雄厚、人口较密集、基础配套设施设备及服务理念较完善与先进,可着重引导高端产业、新兴产业、商贸产业、创意创新产业、现代服务产业、信息科技产业等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发展;在中西部地区,高端与新兴产业基础较薄弱,缺乏相应的产业支撑,产业链不够完备,可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秀丽的山水田园、厚重的历史沉淀,着重引导文化旅游产业、休闲康养产业、农林渔业产业和历史民俗风情等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发展。
 
  对策四、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特色小镇的创建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创建模式和管理方式。一方面,各级政府应着眼于全局,负责宏观指导和引导,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落实专业的工作人员,将工作重心放在组织规划开展、促使规划引导、强化规划执行,出台促进特色小镇发展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以及加快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完善等方面。特别是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探索产业基金、PPP(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等投融资模式,活化民间资本以解决特色小镇资金不足的难题,保障小镇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在发挥政府引导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企业作为特色小镇建设的主力军作用,凸显企业主体地位。每个特色小镇要明确投资建设主体,可以是国有投资公司、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充分引导企业有效投资、对标一流、扩大高端供给,激发企业家创造力和人民消费需求,注重国内外行业领先的大企业、大集团的引入,建立重点客商联络机制,以大企业、大集团为核心推进项目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独立或牵头打造特色小镇,鼓励采取企业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建设的发展模式。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