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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权威:552个国家级开发区“身份证”公布!
发布时间:2018-08-14 浏览量:661
  近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国家级开发区四至范围公告目录》(2018年版),《目录》详细标注了5类共552家国家级开发区的名称、面积和四至范围。同时,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还公布了国家级开发区四至范围、界桩坐标号及开发区边界形状图。

 
  552家国家级开发区包括五大类:
 
  1、经济技术开发区,共219家。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为代表。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156家。以中关村科技园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代表。
 
  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135家。以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等为代表。
 
  4、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共19家。以满洲里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等为代表。
 
  5、其他类型开发区,共23家。以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片区)等为代表。
 
  这份目录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由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各省(区、市)上报的开发区四至范围文字表述和边界拐点坐标进行核对后形成的。另外,省级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公告,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开发区的用地情况怎样呢?并不平衡。
 
  2017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部分开发区批复四至范围内已无地可用,但有部分开发区批准设立多年仍有大面积土地未开发建设。
 
  此外,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益不平衡,部分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远低于全国水平,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开发区区域发展不平衡,西部和东北地区开发区集约利用水平有较大提升空间。
 
  总体看,评价结果显示,土地开发建设程度持续保持良好态势,已建成超70%;产业用地比例略有下降,用地结构综合化趋势初显;土地利用强度稳步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益及税收明显增加,集约程度稳步提高;土地管理绩效进一步提高,闲置土地数量大幅减少。
 
  按照不同区域开发区情况区分,东部地区开发区集约利用总体水平最高,用地效益及增幅显著好于其他区域;中部地区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较高,但投入产出效益不够理想;西部地区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略有下降,产业用地比例和利用强度偏低;东北地区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高,但利用强度和用地效益较低,投入产出效益有下降趋势。
 
  按照不同类型开发区情况区分,高新类开发区集约利用总体水平最好且提升较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用地效益提升明显,经济类开发区投入和产出水平相对较低;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高,投入产出效益增加明显,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高。